为推进饶阳县城市建造开展,提高公民生活品质,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编制了《饶阳县新城区核心区控制性具体规划》,现在该计划现已饶阳县公民政府同意施行。现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河北省城乡规划法令》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发布。
在上述法定控规规划区规划内的各项建造活动应严厉依照已同意的控制性具体规划履行。
一、规划规划
本次控制性具体规划规划为:东起博陵大街、西至立异街,北起丰盈路、南至沱阳南环大路,总用地面积272.56公顷。
二、规划规划
1、人口规划:本区人口规划为4万人。
2、用地规划:规划规划内总建造用地面积共259.46公顷。
三、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89.80公顷,占规划区建造用地总面积的34.61%。
2、公共办理与公共服务设备用地:规划公共办理与公共服务设备用地面积30.69公顷,占规划区建造用地总面积的11.83%。其间行政工作用地面积5.33公顷,文明设备用地面积7.59公顷,教育科研用地面积17.76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备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备用地面积为48.37公顷,占规划区建造用地总面积的18.64%。其间商业用地面积18.47公顷,商务用地面积1.33公顷,文娱康体用地面积8.82公顷,公用设备营业网点用地0.3公顷,其他服务设备用地19.44公顷。
4、交通设备用地:规划路途与交通设备用地面积为50.03公顷,占规划区建造用地总面积的19.28%。
5、公用设备用地:规划公用设备用地面积为0.88公顷,占规划区建造用地总面积的0.34%。其间供给设备用地面积为0.62公顷,安全设备用地面积为0.26公顷。
6、绿洲与广场设备用地:规划绿洲与广场用地面积为39.75公顷,占规划区建造用地总面积的15.32%。其间公园绿洲面积35.59公顷,防护绿洲面积1.80公顷,广场面积2.36公顷。